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河南省高校,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7.同一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科技成果奖项目。优秀科技论文奖项目完成人申报数量没有限制。
8.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第三方评价证明文件一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完成人顺序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40个学科专业(学科代码)分类:详见文件。
四、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不需报送纸质材料。推荐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9日。
1.校内申报:【我的奖励】-【奖励申报】-选择“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
评选申报”,上传电子申报书。
2.省厅申报:云平台【省厅科研】
方法:【省厅科研】->【省厅报奖】->选择申报类别【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论文类】->【进入申报】->【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导出申请书纸质版】->【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扫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提交】。
*?注意:(1)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格式为PDF,大小必须小于100M。(2)申报者必须首先填写项目申报页面的各项信息,才能上传项目申报文件(PDF格式)。(3)项目提交之后,项目信息不可更改,所填内容务必准确、详实,并保证页面所填项目信息与上传PDF格式申请书中内容一致,否则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3.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科外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