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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外事处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1:28  浏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 2025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

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 号)规定,现将 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计划。(具体说明详见文件)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 3 万元。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适时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 1 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 2 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 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计划原则上应由获立项的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申报,如研发中心负责人有其他未结项的在研项目,可由研发中心其他团队成员申报。

   5.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高校要结合单位实际,优先推荐青年教师主持申请的项目。

   6. 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7.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 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纸质材料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存档。

2.申请人通过学校账号登录云平台先进入[我的项目]-[校内申报],附件上传申请书,命名为“应用(基础、软科学)申请书”。申报平台填写内容和附件命名中不得出现个人和课题组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校内申报的申请书在此通知附件中下载。

3.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云平台显示初审通过后再进入省厅申报。

4.登录云平台,在【省厅申报】中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完成后上传。省厅申报提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前。

5.我校分配名额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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