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教外函〔2025〕144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各国实际需求,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将开展 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地各校按照《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公派出 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
属教育局管辖的学校需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 至所属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加盖教 育局公章。
请各单位于 4 月 9 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学 校推荐信(说明被推荐教师的政治面貌,并对其思想品德、教学
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如实评价)原件以特快专递(EMS)方式 邮寄或送至我厅合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朝霞 孔蓉
电 话:0371-61910051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河南省教育厅合作处 D809 邮
编:450018
附件: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主动公开)
附 件
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
现公开招募 2025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9 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 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 般为 2 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 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 26-55 岁(含),俄、法、德、西、 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岁(含)。年 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 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 2 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 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 构的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 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 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 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 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 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有关部门审核。以国际中文教 育志愿者身份申报的,须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 荐事宜。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未在平台填报申请 表的将不予受理。
2、单位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 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属院校审核后直接报送; 省属学校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报 送。同时,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 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 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由部属院校或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以密封的形式一并报送。
3、报送材料
请部属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快递形式邮寄至语 合中心师资管理处,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齐全, 逾期将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邮寄的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相关材 料。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通知,并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以免遗漏 通知。
五、选拔考试
语合中心将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 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 定于 5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 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 2023 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本通知由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技术支持电话:010-59307559(仅限推荐期间使用)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9 号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管理处 100088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