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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年02月23日 11:05  浏览:

一、指导思想(详见文件)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不超过6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不超过40项,其它本科高校不超过15项,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5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 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 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 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 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详见文件)

六、申报流程

(一)个人校内申报须在 2022 年33日前上传科研云平台,【我的奖励】-【奖励申报】中。附件上传申报书和评选成果的扫描件压缩包。命名为“论文+姓名”。

教育厅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2年37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0633


科研外事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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