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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年03月20日 13:34  浏览: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详见文件。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 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 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申报者应按《活 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 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 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 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 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课题申报

(一)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标分配 到各省辖市(含所设区)、济源示范区、县(市)、各高校、省属 中专、厅直属学校(单位)。分配我校名额10项。

(二)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 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 中的“项目申报系 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 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4 月 15 日 24 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见附  件 2)先行做好 “课题设计论证”和 “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五、我校申报程序

1.登录申报科研云平台-我的项目-校内申报-上传论证活页,命名为“题目名称”,申报书和命名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到4月5日,未按时在上传的项目不再单独处理。

3.聘请外校专家评审申报项目,并公示推荐结果。公示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省厅申报平台,填写完成后导出申报书,打印交科研外事处513室。经统一盖章后于4月14日上传完毕。

                                                  科研外事处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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