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职务专利管理,规范专利申请流程,保护我校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益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需按以下管理办法和流程办理:
1.发明(设计)人专利申请前需进行国内外文献查新工作。
2.发明(设计)人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委托的机构必须是河南省内合法注册、规范经营的专利代理机构(详见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zjxx.hnpatent.gov.cn/work/list-1-7-5.shtml公布的河南省内合法专利代理机构列表,不含分支机构)。
3.发明(设计)人在学校OA系统上发起职务专利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具体操作:登录OA系统→新建工作→科研外事处→专利申请→快速新建→填写专利申请审批表单,点击添加附件,专利承诺书扫描件、专利委托书(代理机构盖章的扫描件),完成申请提交。
第二条 完成专利申请手续后,申请人应及时将申请专利的信息录入科研云平台,并上传OA审核流程截图。
第三条 专利授权后,发明(设计)人应及时在科研云平台完善专利信息,上传专利证书及检索页。同时,作为职务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人应积极缴纳专利年费,保护学校的专利成果,确保专利后期的转化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未经OA办公系统审批的授权专利,不享受学校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五条 鼓励教师和企业协同创新,共同申报专利。
第六条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管理同专利的申请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外事处负责解释。
科研外事处
2023年2月24日
附件:职务专利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