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 2021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 2 年以上(即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 2014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 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
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 2 年以上(即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获得审批)。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 10 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限 15 人以内。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 ?。
2.完成人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详见文件
四、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1.校内推荐时间:2021 年 3 月 12 日—4 月 1日。
2.个人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省厅报奖。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1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21 年度,附件2),并从云平台导出生成纸质材料。
4.4月2日前个人提交申请项目纸质材料,科研外事处统一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推荐单位意见”中签署真实性声明。发现申请材料造假并经核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负责单位盖章。
5.科研外事处返还个人申报材料,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面,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6.申报科技论文奖,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7.同时完成校内申报,【我的奖励】中填报,附件上传对外一致的材料的电子版。
8.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9.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513室,联系电话610633。
科研外事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