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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外事处

通知公告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 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外事处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0:00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厅决定启动 2020 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学科范围)详见文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5 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论文类成果须在 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在教育厅公布的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须有正式编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 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 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 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 已获得 2020 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由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成果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教育厅提交。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原创。

六、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1 年 5 月 14 日 开 通 , 届 时 申 请 人 可 以 登 录 网 站http://sk.haedu.gov.cn 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通道将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0 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二)个人校内申报单位须在?2021 年 5 月28 日前上传科研云平台,【我的奖励】-【奖励申报】中。附件上传申报书和评选成果的扫描件压缩包。命名为“论文+姓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0633

科研外事处

2021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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