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结项通知
【文件摘要】
一、结项范围
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鉴定结项要求
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结项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鉴定应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
2.免鉴定要求详见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当场退还。
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以研究报告结项的,研究报告正文电子版需于2016年4月12日前发往736365697@qq.com,由省教育厅社科处将统一进行研究报告检测查重。邮件及附件需检测文档主题:学校+姓名+项目批准号,逾期不再受理。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2份。
3.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4.《专家鉴定意见表》各1份。免鉴定的不用提交。
5.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变更审批表》1份。
《结项审批书》2份单独装订。其他材料除著作、论文原件外一起装订成册。
请结项人员与4月12日之前将各种材料交与科外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持人
参与人
项目类别
立项时间
2014-zc-017
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个体”的现实价值
蔡娜
蔡娜,姚勇,刘思聪(外),李鹏辉,张正伟(外),李飒(外)
厅人文社科 自筹
2014.4.15-2015.09
2015-QN-487
豫北方言(清丰话)的儿化现象研究
张振华
黄体锐,姚红彩(外),史菊梅,黄绿欣
人文青年项目
2015.02-2016.04
2015-QN-532
中原文化与20世纪河南小说创作研究
黄体锐
黄体锐,史菊梅,肖斌,张振华,王坤(外),钟建
人文青年项目
2015.02-2015.12
2015-GH-191
共同治理视角下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游渊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游渊,陈寿根(外),成光琳(外),赵强(外),王冰华
人文规划项目
2015.02--2015.12
2015-ZD-232
许慎《说文解字》的语言文化哲学研究
史菊梅
郑丽霞、姬彦红、黄绿欣、袁宜芝、游渊、刘莉、宋福凯、张洁、毛媛媛
哲学重点项目
2015.02-2016.12
科外处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