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科技 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 2022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 作类) 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 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 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 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 2 年以上( 即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 出版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 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 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 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 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 技著作类);
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 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 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 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 2 年以上( 即 2020 年 1 月 1 日前已获得审批)。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 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 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 10 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限 15 人以内。
(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 为 2017 年 1 月 1日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
2.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完成人原则上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特殊情况者可以减少,不能增加,并征得不参评作者本人同意。
4. 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 三)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 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 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学科专业分类( 学科代码):
农学( 210)、林学( 220)、畜牧、兽医科学( 230)、水产学 ( 240)、农业机械学( 41650)、矿山机械工程 (44060) 、冶金机械及自动化 (45050) 、机械工程( 460)、动力与电气工程( 470)、食 品机械(55040) 、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 56050)、水力机械 (57030) 、 数学( 11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120)、物理学( 140)、计量 学( 41055)、测绘科学技术( 420)、电子与通信技术( 510)、计 算机科学技术( 520)、凝聚态物理学( 14050)、化学( 150)、生 物化学( 18017)、材料科学( 430)、化学工程( 530)、纺织科学 技术( 540)、食品科学技术( 550)、地球科学( 170)、矿山工程 技术( 440)、冶金工程技术( 450)、能源科学技术( 480)、土木 建筑工程( 560)、水利工程( 570)、交通运输工程( 580)、环境 科学技术( 610)、安全科学技术( 620)、生物学( 180)、基础医 学( 310)、临床医学( 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330)、中医学 与中药学( 360)、管理学( 630)、经济学( 790)、教育学( 880)
四、评选及表彰方式
1.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单位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2.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3.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 2022 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 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教育 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作为提名本年度河南省科 学技术奖的主要依据。
4.省教育厅提名2022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1.内推荐时间:2022年 3 月 18 日—3月31日。
2.校内申报:申报人登录科研云平台—我的奖励-奖励申报,上传申报书和申报资料的打包资料,命名为“成果类型-姓名-成果名称”。
3.省厅申报:申报人登录科研云平台,省厅科研—省厅报奖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从云平台导出生成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 “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4.3月31日前个人提交申请项目纸质材料,科研外事处统一进行审核,公示期3天后。无异议在申请书“推荐单位意见”中签署真实性声明。发现申请材料造假并经核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负责单位盖章。
5.科研外事处返还个人申报材料,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面,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6.申报科技论文奖,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7.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8.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513室,联系电话610633。
科研外事处
2022.3.20